目前,京哈高速公路绥中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第一阶段建设任务基本完成,3月24日0时正式步入第二阶段组织建设。3月17日,辽宁交投集团高速运营公司发布京哈高速公路绥中(冀辽界)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第二阶段交通组织安排情况。
在第二阶段,3月24日,0时至8时将封闭项目东戴河互通(K305)至盘锦北互通(K538)间北京方向主线,开展一、二阶段交通转换施工工作。2026年3月24日0时起至2026年2月29日24时,期间既有道路(K532+380-K310+000)将由6车道双幅双向通行转换为5车道双幅双向保通;其中,沈阳至北京方向由3车道通行改为2车道保通,北京至沈阳方向维持3车道不变,车道宽3.75米,应急车道3.0米,全线限速80公里/小时。
第二阶段主要是完成北京方向路基、桥梁拼宽和简易路面施工,开展右幅沈阳方向路基、桥涵拼宽施工,完成既有上跨主线桥梁拆除和重建施工。

设置75处分流点 对关键路段、关键节点交通分方向引导
由于转换为5车道双幅双向保通,需要进行交通分流。主要采用路网诱导分流模式,通过差异化收费和诱导提示等引导车辆自主选择通行路径。项目区域内车辆可通过G102和G228国道、区间地方道路通行,项目远端主要利用G25长深、G45大广、G15沈海等高速公路进行分流。根据交通分流方案,拟定路网交通分流点,其中:诱导点27处,主要设置在分流线路外围,进行远端提示;分流点75处,对关键路段、关键节点的交通分方向进行引导。此外还有27处诱导点,75处分流点。3月24日0时至8时施工封闭期间,需途经封闭路段去往北京、天津及中部地区、东部沿海地区、山东东部地区的车辆,可参照建议分流路线绕行。
具体可选择通行路线建议如下:
(1)黑龙江、吉林地区往返北京及中部地区,可走行G1京哈高速—S17平康高速—G25长深高速—G45大广高速。
(2)黑龙江、吉林地区往返东部沿海地区,可走行G1京哈高速—S17平康高速—G25长深高速。
(3)锦州及周围地区往返北京及中部地区,可走行G16丹锡高速—G25长深高速—G45大广高速。
(41)辽宁南部地区(大连、营口等)往返北京及中部地区,可走行G15沈海高速—G4513奈营高速—G16丹锡高速—G4513奈营高速—G25长深高速—G45大广高速。
(5)辽宁东部地区(本溪、丹东等)往返北京及中部地区,可走行G16丹锡高速—G4513奈营高速—G25长深高速—G45大广高速。
(6)辽宁北部地区(铁岭、康平等)往返北京及中部地区,可走行G91辽中环—G2511新鲁高速—G25长深高速—G45大广高速。
(7)辽宁中部地区(沈阳、鞍山等)往返北京及中部地区,可走行G1113丹阜高速—G2511新鲁高速—G25长深高速—G45大广高速。
(8)通辽及周边地区往返北京、天津地区,可走行G45大广高速—G25长深高速。
(9)沈阳、长春地区往返山东东部地区,可走行G1京哈高速—G15沈海高速—大连-山东海路运输。
(10)通化、牡丹江等地区往返山东东部地区,可走行G11鹤大高速—大连-山东海路运输。
差异化收费 走行长深高速北京方向通行费享5折优惠
此次改扩建路段正是京哈高速公路车辆最为集中通行的路段,目前路段内通行车辆以货车尤其是过境大型货车居多。改扩建工程进入第二阶段后,既有路段沈阳方向保持目前3条车道通行,北京方向降为2条车道通行,由于减少车道数量,通行能力明显降低,易出现车辆长时间拥堵情况。将利用差异化收费政策引导车辆分流通行至长深高速(G25),缓解改扩建路段通行压力,满足用户通行高速公路需求,弥补部分增加的通行成本。
差异化收费的实施时间段将在2026年3月24日至2026年10月,具体截止时间以项目建成通车试运营时间为准。
具体实施内容为,长深高速公路(G25)阜新北枢纽(K408+960)至三十家子省界(K675+446)共266公里路段去往北京方向的ETC车辆(客车、货车),通行费采取收费标准的5.0折优惠(不再叠加ETC9.5折优惠)。